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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鑑於第一篇發毛文章,這篇是沒很可怕了,但是很膽小的人還是不要點閱好了~


昨天我把到基隆飯店開轟趴的照片website丟給廷竹看


廷竹一看完就馬上對我說: 「a.你在飯店房間拍喔?人家說不要在飯店房間拍照,不好也!」


我問:「為啥?」


廷竹就說:「萬一拍到多一隻手還是多一隻腳的,很可怕也!」


此時,突然讓我想到一件事~~


昨天下班時,和公司一群業務去聚餐,其中一群就是當天晚上帶酒去找我們轟趴的姐妹們


當天,小香香就帶了他很Q的傳統式相機(就是裡面要裝底片還要用手捲那種的)


在我醉倒時,那捲底片也拍完了~所以一切精彩畫面全在我的相機裡


之後,我也一直沒有問他相片拍的如何


一直到今天,我就問他說:「A~香,照片呢?」


然後香就回說:「沒有照片啊!那天拿去洗時,相片館的老闆就說這捲底片根本就像沒拍過的一樣,只有最後面的幾張有曝光而已」


我就說:「你是不是忘了裝好啊?」


香就說:「有啊!我還和那個XX一起把底片裝好才拿去拍的,不然為啥最後幾張會有拍到但是曝光了?」


接著,就是拿衣服的米卦事件


然後廷竹又對我說這些~~


好吧,我以後不敢在飯店拍照了,如果有不敬之處還請他們原諒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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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ucer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